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龚崇岭律师
执业机构: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: 19010011003075
地址 :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10楼07-09室
(广州交易广场:地铁二号线中山纪念堂站D1出口地铁上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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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刑事法律事务 1、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及时与侦查机关联系,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,第一时间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申请;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;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,必要时代理申诉、控告;申请取保候审。 2、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的有关材料(起诉意见书、技术性鉴定材料等);会见犯罪嫌疑人,与犯罪嫌疑人通信交流;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,必要时代理申诉、控告;申请取保候审;必要时调查搜集或申请人民检察院调查搜集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、罪轻的证据;必要时向检察院出具个案检察建议书。 3、公诉案件一审审判阶段接受委托及时与审判机关联系,递交委托材料,签收相关诉讼文书;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控方主要证据;会见被告人,询问其本人对起诉书的意见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,详细告知被告人庭审程序以及律师的辩护思路,拟作无罪辩护的告知注意事项,拟作有罪从轻辩护的劝说被告人认罪争取庭审表现;必要时调查搜集或申请人民检察院调查搜集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、罪轻的证据;按时出庭,依法为被告人进行有理有力的辩护,尽可能为被告争取无罪、缓刑或减轻、从轻量刑,及时提交辩护词。 公诉案件二审开庭案件接受委托及时与审判机关联系,递交委托材料,签收相关诉讼文书;查阅、摘抄、复制一审庭审材料、控方主要证据;会见被告人,询问其本人对一审判决书的意见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,详细告知被告人二审庭审程序以及律师的辩护思路,拟作无罪辩护的告知注意事项,拟作有罪从轻辩护的劝说被告人认罪争取庭审表现;必要时调查搜集或申请人民检察院调查搜集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、罪轻的证据;按时出庭,依法为被告人进行有理有力的辩护,尽可能为被告争取无罪、缓刑或减轻、从轻量刑,及时提交辩护词。 二审书面审理案件接受委托及时与审判机关联系,递交委托材料,签收相关诉讼文书;查阅、摘抄、复制一审庭审材料、控方主要证据;会见被告人,询问其本人对一审判决书的意见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,详细告知被告人律师辩护意见;必要时调查搜集或申请人民检察院调查搜集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、罪轻的证据;及时提交辩护词,依法为被告人进行有理有力的辩护,尽可能为被告争取无罪、缓刑或减轻、从轻量刑。 4、接受刑事被害人(单位)委托,审判阶段担任其诉讼代理人,与公诉人互相配合,依法行使控诉职能,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展开辩论。代理意见与公诉意见不一致的,应从维护被害人(单位)的合法权益出发,独立发表代理意见,并可与公诉人展开辩论。 5、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6、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7、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 8、代理受害单位、个人报案、立案
二、法律顾问 担任行政单位、企事业单位、公司法人常年法律顾问,主要工作内容: (1)解答顾问单位法律咨询,必要时就专项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、签发律师函。 (2)为顾问单位草拟、修改、审查合同、章程、商务信函等法律事务文书。 (3)接受委托,参与经济合同商务谈判及其它法务谈判。 (4)接受委托,参与诉讼、调解、仲裁或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处理。 (5)应顾问单位的要求,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,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、法律意识,防止职务犯罪。 (6)应顾问单位要求,对其合作对象、客户进行资信调查 (7)接受委托,办理其他法律事务。 (8)帮助顾问单位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制度,帮助顾问单位培养法务专员,提高业务人员的法律素质,防范风险。 三、私人律师 1、提供24小时律师咨询服务,解答日常法律咨询。 2、提供客户需求的最新法律信息、法律文书格式。 3、以委托律师的身份维护客户名誉、人身、自由、财产、知识产权(专利权、著作权)等个人合法权益。 4、协助客户处理各种民事、行政、刑事、劳资纠纷的起诉、应诉或与有关部门交涉、发表声明、出具律师函等。 四、其它传统律师业务 1、民商事诉讼、仲裁业务 2、公司法律事务 3、房地产与物业管理法律事务 4、劳资纠纷法律事务 5、行政诉讼法律事务 6、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7、其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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